畢業修業規定
中國文化大學理工學院資訊工程學系畢業修業規定【114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一、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(一)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大學部學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(二) 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(三) 修習「科技倫理」或「工程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教育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(四)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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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理工學院  | 
			
			 核心能力  | 
			
			 自然科學理論與工程知識之整合應用  | 
			
			 問題分析、實驗設計與實作驗證之能力  | 
			
			 邏輯性思考與科技運用之能力  | 
			
			 跨領域整合與創新研發  | 
			
			 國際視野、團隊合作與溝通協調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備職業倫理與社會責任之專業態度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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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檢核機制  | 
			
			 修習院必修科目: 
 工:微積分、物理/化學、計算機概論、工程數學或相關課程; 
 理:基礎科學概論或地球系統科學概論及格。  | 
			
			 修習各系所開專題研究與實作課程及格或完成專題論文發表、張貼壁報比賽、學位論文寫作。  | 
			
			 1.至少參加1次國際性研討會或兩岸研討會或移地學習課程。 2.依照學校訂定語文畢業門檻通過要求。 以上擇一認列  | 
			
			 修習「科技倫理」或「工程倫理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」及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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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學士班  | 
			
			 核心能力  | 
			
			 應用數學、資訊科學與工程知識解決問題之能力  | 
			
			 撰寫程式與設計系統以解決問題之能力  | 
			
			 資訊系統規劃、設計、實作、測試、整合與成果展示之能力  | 
			
			 團隊合作與有效溝通以解決問題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備人文與科學並重之素養,以及遵守專業倫理與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 | 
			
			 關注科技發展與時事資訊,並理解科技對環境、社會、國家及全球之影響  | 
			
			 主動積極與持續學習之習慣與能力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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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檢核機制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  | 
			
			 參加專題競賽  | 
			
			 參加專題競賽  | 
			
			 修習工程倫理課程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工程倫理課程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工程倫理課程及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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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辦法經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中國文化大學工學院資訊工程學系畢業修業規定【10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一、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1.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2.參與服務學習,依本校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辦理。【114學年度起取消此規定】
3.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4.修習「職業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教育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5.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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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工學院  | 
			
			 核心能力  | 
			
			 具有科學理論與工程知識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有系統設計與資通科技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有實驗分析與實踐技能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有創新整合與終身學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有工程倫理與社會責任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有計畫管理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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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檢核機制  | 
			
			 修習院必修科目(微積分、物理/化學、計算機概論、工程數學或相關課程)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各系所開專題研究與實作課程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「工程倫理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」課程及格  | 
		||||||
| 
			 學士班  | 
			
			 核心能力  | 
			
			 應用數學、資訊科學與工程知識解決問題之能力  | 
			
			 撰寫程式與設計系統以解決問題之能力  | 
			
			 資訊系統規劃、設計、實作、測試、整合與成果展示之能力  | 
			
			 團隊合作與有效溝通以解決問題之能力  | 
			
			 具備人文與科學並重之素養,以及遵守專業倫理與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 | 
			
			 關注科技發展與時事資訊,並理解科技對環境、社會、國家及全球之影響  | 
			
			 主動積極與持續學習之習慣與能力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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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檢核機制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「資訊系統專題」及格並參加專題競賽  | 
			
			 修習「資訊系統專題」及格並參加專題競賽  | 
			
			 修習「工程倫理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」課程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「工程倫理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」課程及格  | 
			
			 修習「工程倫理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」課程及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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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碩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1. 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碩博士班研究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2. 在學期間發表學術文章一篇且學位論文考試及格並繳交完稿之論文,依本校「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」辦理。
3. 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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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工學院  | 
			
			 核心能力  | 
			
			 科學理論與工程知識  | 
			
			 系統設計與資通科技  | 
			
			 實驗分析與實踐技能  | 
			
			 創新整合與終身學習  | 
			
			 工程倫理與社會責任  | 
			
			 計畫管理與團隊合作  | 
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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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檢核機制  | 
			
			 修習碩士班規定必修科目及格  | 
			
			 完成碩士學位論文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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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碩士班  | 
			
			 核心能力  | 
			
			 專業知識與撰寫論文  | 
			
			 獨立思考與研究創新  | 
			
			 規劃與執行專題研究  | 
			
			 團隊合作與終身學習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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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 檢核機制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、撰寫畢業論文及發表論文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、撰寫畢業論文及發表論文  | 
			
			 修課及格、撰寫畢業論文及發表論文  | 
			
			 修習科技論文閱讀與寫作及格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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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審議,報校務會議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