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文化大學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實施要點
97.11.05 97學年第1學期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
97.11.26 97學年第1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98.11.11 98學年第1學期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
98.11.25 98學年第1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99.5.26 98學年第2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100.5.13 99學年第2學期課程委員會通過
100.5.18 99學年第2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100.11.23 100學年第1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一、宗旨
培養具資訊安全各項基本技術及應用能力,能擔任企業資訊安全規劃、建置、運作與管理工作,並對企業導入及維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, ISMS)提供協助之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專業人才。
二、課程修習與相關規定
(一)課程科目詳見附表。
(二)申請學生修習學分為至少18學分。
(三)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,悉由本學程辦公室(資訊工程學系辦公室)辦理。
(四)本學程由資訊工程學系、資訊管理學系、應用數學系共同開課。
三、申請注意事項
(一)本校大學部學生與研究生皆可申請修讀本學程。
(二)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(請至資訊工程學系網頁下載)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,經原系主任(所長)同意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,經審查並報教務處備查後,公布核准名單。
(三)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,需填寫「終止修習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申請書」,經原系主任(所長)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辦理,終止其修習資格。
(四)學生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於取得原系(所)畢業資格後,由本校發給本學程修業證明書。
(五)修畢原系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且成績合格,符合原系(所)畢業資格但尚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若欲以原系(所)資格畢業,需填寫「放棄修習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申請書」,申請放棄修習本學程,經核可後,方可畢業。
(六)已修畢原系(所)應修科目學分,而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以二學年為限。但原系(所)已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者,則不得再申請。
(七)本學程得設置委員會,負責規劃本學程之課程。
(八) 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四、本要點經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,提教務會議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中國文化大學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課程科目表
100.10.17 100學年第1次學程會議審議通過
103.2.26 102學年度第1次學程會審議通過
102學年度起適用
科 目 名 稱 |
學分 |
學年/學期 |
備 註 |
一、核心課程 (必修至少12學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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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安全/資訊安全概論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/資訊管理學系開課 |
網路安全/網路管理與安全/網路管理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電子商務安全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網路攻擊技術與行為分析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應用密碼學/密碼學導論/密碼學及安全機制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/應用數學系開課 |
資訊系統專題(一)(二)/資訊系統專案設計 |
4/3 |
學年/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/資訊管理學系開課 (專題題目限與資訊安全相關) 研究生可免修此課程,由進階課程補其學分。 |
二、進階課程 |
|||
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稽核 |
3 |
學期 |
資工系開課,輔導考ISMS LA證照 |
資安產業專題講座 |
2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系統安全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/資訊管理學系開課 |
軟體安全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資料庫稽核與安全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無線網路安全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資訊安全管理政策及標準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生物量測/圖樣辨識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資安風險管理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資訊安全管理實務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,輔導考CISSP證照 |
資訊隱藏 |
3 |
學期 |
資訊管理所開課 |
網路協定實作/網際網路程式設計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無線感測網路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網路實作/網路工程理論與實務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/資訊管理學系開課 |
網路監控程式設計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程式交易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資料探勘 |
3 |
學期 |
資訊工程學系開課 |
※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18學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