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要點
中國文化大學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實施要點 97.11.05 97學年第1學期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97.11.26 97學年第1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98.11.11 98學年第1學期課程委員會討論通過 98.11.25 98學年第1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99.5.26 98學年第2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0.5.13 99學年第2學期課程委員會通過 100.5.18 99學年第2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 100.11.23 100學年第1學期教務會議審議通過
一、宗旨 培養具資訊安全各項基本技術及應用能力,能擔任企業資訊安全規劃、建置、運作與管理工作,並對企業導入及維運資訊安全管理系統(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, ISMS)提供協助之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專業人才。 二、課程修習與相關規定 (一)課程科目詳見附表。 (二)申請學生修習學分為至少18學分。 (三)課程修習與學分抵免認定事宜,悉由本學程辦公室(資訊工程學系辦公室)辦理。 (四)本學程由資訊工程學系、資訊管理學系、應用數學系共同開課。
三、申請注意事項 (一)本校大學部學生與研究生皆可申請修讀本學程。 (二)申請者須填妥申請表(請至資訊工程學系網頁下載)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,經原系主任(所長)同意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,經審查並報教務處備查後,公布核准名單。 (三)修讀本學程之學生若中途因故無法繼續修習,需填寫「終止修習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申請書」,經原系主任(所長)簽章後,送至本學程辦公室辦理,終止其修習資格。 (四)學生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於取得原系(所)畢業資格後,由本校發給本學程修業證明書。 (五)修畢原系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且成績合格,符合原系(所)畢業資格但尚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若欲以原系(所)資格畢業,需填寫「放棄修習資訊安全工程與應用學程申請書」,申請放棄修習本學程,經核可後,方可畢業。 (六)已修畢原系(所)應修科目學分,而未修畢本學程課程學分者,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以二學年為限。但原系(所)已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者,則不得再申請。 (七)本學程得設置委員會,負責規劃本學程之課程。 (八) 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 四、本要點經校課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,提教務會議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100.10.17 100學年第1次學程會議審議通過 103.2.26 102學年度第1次學程會審議通過 102學年度起適用
※修習本學程學生至少需修滿18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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